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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都訊 記者徐龍晨 元旦起,深圳將成為全國首個對違停開出2000元罰款的城市。記者昨天從深圳交警部門獲悉,根據修訂後的《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》,深圳交警將對違停開出200至2000元的處罰。而對於何種情況下處罰2000元,交警部門表示,主要是根據車輛違停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或造成交通擁堵。 
  2000元違停罰款全國第一
  隨著《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》元旦正式生效,對於違停如何具體如何處罰,成為市民最關心的話題。對此,交警法制科科長李廣群表示,對於違停造成交通事故的,以及道路擁堵的,將罰款2000元,也算是“全國第一”。
  在具體處罰上,未來深圳將對違停採取200元、500元、1000元和2000元的處罰標準。
  在罰款500元部分,李廣群表示,濱海大道、濱河路、沿河路、春風高架橋、愛國高架橋、北環大道、香蜜湖路、泥崗路、布心路、皇崗路、南海大道、月亮灣大道、西部通道、深南路、深南大道、筍崗路、布吉路、文錦路、紅嶺路、新洲路、僑城東路、望海路、東濱路、桃園路、桂廟路、沙河西路、機場南路、深鹽路、環梅路全路段違停將罰款500元。此外,在立交、高架橋上(含匝道),同方向只有一條車道的路段違停,以及在交警部門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(設置標識)、施劃有道路臨時停車收費泊位的路段違停車輛,也將罰款500元。
  罰款將“就高不就低”
  而對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佈交通管制措施,明確不得停放、臨時停車的路段,以及小區、單位出入口,人行道、人行橫道、黃方格、公共汽車站點違停的車輛,則將受到1000元罰款。至於因違法停車引發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擁堵的,處2000元罰款。
  “除羅列的情況外,其他道路違停的,將處200元罰款。”李廣群表示,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,按照“就高不就低”原則處罰。而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、臨時停車規定的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將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點停放。
  市民舉報較多將遭最高罰款
  如何界定交通擁堵,從而罰款2000元?深圳交警局副局長徐煒表示,將重點參考市民的舉報情況。
  “從目前情況來看,因為違停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還是較少,但相比之下,因為違停造成交通擁堵的情況,確實十分常見。”徐煒表示,新處罰措施在對違停處罰上手段更多,也更加嚴格。而對於市民舉報違停較多的路段,交警部門將對其開出2000元的罰單。
  徐煒坦言,一方面,單方向僅有一條車道,並往往在道路中間設有護欄的道路,一旦違停勢必會造成擁堵,對於該類違停車輛,交警部門將罰款2000元。此外,雖有多條車道,如果違停車輛較多,造成道路嚴重擁堵的,也將罰款2000元。
  “在實際操作中,我們主要根據市民舉報的情況,對一些較為集中的路段違停進行嚴處。與此同時,我們也將加大民警的現場巡查力度。”徐煒說。
編輯:SN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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